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如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
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其他副校级领导
成 员:学校办公室、后勤保障处、校医院、保卫处、宣传部、信息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学院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应急处置行动,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发布躲避通知,组织避灾疏散,救治受伤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全力控制局势,避免进一步损失。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二)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处理其他相关工作。
(五)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上报学校,正面的观点引导学生稳定学生情绪。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处理在校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有关事宜。
(七)后勤保障处负责处理校内施工安全事故及有关事宜。
(八)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负责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救治工作,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接诊救治工作,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助工作,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四、善后与恢复
(一)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难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灾民安置、消防、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三)做好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准备工作。
(四)及时查明灾害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全面检查校舍建筑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渎职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上报学校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学校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二)队伍保障
学校要建立专职应急队伍及大学生志愿者等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建立学校房屋校舍、设施设备的抢修维护队伍,加强自救能力。
(三)后勤医疗保障
发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时,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和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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