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具体包括:学校内突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映,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内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由卫生部门发布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
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其他副校级领导
成 员:校医院、学校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宣传部、信息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学院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一)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人员,全力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救治患病师生员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急处置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根据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后勤保障处负责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校医院负责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对中毒或患病师生员工进行救治,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
(五)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负责作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
(六)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及侦破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一)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学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学校要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起用。
五、保障措施
(一)预案保障
加强预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通讯保障
学校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三)医疗保障
校医院要大力提升医疗救治水平,一旦发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确保开展好伤员救治和病人转运工作。
(四)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处要严格执行留样制度,确保事件发生后学校师生生活的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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