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金欢等任免职的通知

2016年11月18日 10:17

各单位: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吉林财经大学2015年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综合研判、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批准(吉高校干字[2015]6号),任命:

于金欢为人事处处长兼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

邹永亮的人事处处长职务。

本次任职干部的任期为三年。

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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