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20年11月20日 14:22

吉林财经大学

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20年11月20日)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吉林财经大学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吉林财经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于2020年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特殊形势,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借助网络平台的优势,以《办法》为遵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清单》要求,细化、实化公开事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有力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大力提升学校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有效推动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和改革发展事业。

(一)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学校治理水平、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严格贯彻落实《吉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财务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和良性互动。不断强化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根据《清单》要求,逐条逐项对表,积极拓展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明确要求各责任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学校办公室对责任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及时督查,确保落实《清单》公开事项不打折扣。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信息,逐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有效推动信息主动公开,保证学校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

(二)开展信息公开定期自查

定期对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推动,确认各单位、各部门所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摸清底数;逐项确认各单位、各部门所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内容在校园网“信息公开”网站中均有对应链接进行公开,链接均可正常访问且所公开信息均为更新后的最新内容。确认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信息公开办公群,健全工作人员动态调整报备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压实责任。

(三)拓展信息公开申接渠道

学校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不断强化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便于师生知情、参与和监督。以校园网站群为主要框架,充分发挥校园网的门户作用,重新梳理优化各职能部门、院系信息门户网站建设,同时结合OA办公系统、微博、微信及其他自媒体应用,构建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学校在OA办公系统网开设“知识”“工作月报”“会议纪要”等专栏,便于教职工第一时间查阅下载相关制度文件,了解上级政策;对于师生和社会公共关注度高的招生等事项,提供相关咨询指南及便捷事项问答;除了及时解答、处理有关咨询和信访外,还就学校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网上征求意见并予以反馈。学校充分发挥“吉林财经大学”“吉财学工”“吉财招生”的公众号的新媒体作用,提供学习、生活等相关办事指南,不断提高网上办事服务效率,加强学校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同时,学校利用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及时向全体师生发布有关重要公告、通知等信息;利用意见箱,收集师生对学校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等,为决策提供参考。继续“校长有约”座谈会,积极回应学校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期盼、建议。

在信息安全保障方面,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作为主要执行机构,与各院系、职能部门等网络信息使用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员联络机制,积极提升学校网站的技术防护水平,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四)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一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清单逐一核对梳理,查漏补缺。确定财务、招生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加强督促和保密审查,就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等具体工作提出要求,确保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提高各部门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落实保密管理。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依据《吉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办法》《吉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审查,严格做好保密审核和管理,重点抓好涉密文件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校内外安全稳定。

三是完善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坚持发布会议纪要,公开会议内容和决议事项,本学年共发布36期校长办公会纪要;组织召开定期议党会议、学校新学期工作会等全校性会议,就学校年度要点涉及的各项工作通报情况,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门户网站、微信、校报校刊、电子屏幕、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主要内容涵盖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信息。2019—2020学年,全校利用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及科研管理等系统发布财大要闻261条、信息公告259条、综合快讯222条、学术信息83条,在人民网、学习强国平台、《中国青年报》、《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学校重大活动及采访100多条;出版校报共17期;吉林财经大学官方微信平台共推出宣传信息650条,最高阅读点击量达到10万+;校档案室接待公众咨询查询一千余人次。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我校信息公开事项梳理情况概括如下: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以吉林财经大学校园网主页为主要载体,对学校办学规模、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学科专业、在校生、师资等基本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并定期更新学校事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指导学校工作的制度性、纲领性文件,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除,以及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在OA办公网发布外还下发文件至各单位、各部门,在确保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基础上,鼓励其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本科招生考试工作中,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将招考环节的有关信息及时、规范地通过网络、微信、宣传材料等渠道进行发布,进一步增强招考信息的公开力度和透明度,在方便考生查询、了解吉林财经大学招考信息的同时,更加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1.招生政策及计划

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学校将本年度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网,通过阳光高考网及吉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吉林财经大学招生微信平台向社会发布。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与各招生省份核对确认后,将分批次、分科类、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时在招生网发布,供各地考生查询。

2.录取结果查询及发布

我校在每个省份录取结束后,会在第一时间将录取结果发布在招生网,供考生查询。同时开设人工电话查询,供不方便上网考生电话查询和咨询。按照录取工作开展的进程,及时将分省、分批次、分科类的录取最低分在招生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3.考生咨询与申诉

在招生网发布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等信息,告知广大考生我校招生信息的官方查询途径及方法,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督电话,提醒考生谨防诈骗、保护维护自身权益。

4.研究生招生及录取

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收研究生人数于每年9-10月制定,并公布在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中。

研究生复试成绩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研究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事项

我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布招生部门和纪检部门电话,为考生提供畅通的咨询、申诉渠道。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财务规章制度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财务管理制度专栏对外公开。学校年度预算情况、决算情况在吉林省教育厅批复后20日内按照上级要求公开的报表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教育收费信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收费信息专栏公布,同时以收费现场公告牌、学生入学通知收费须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学校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并在网上公示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2019-2020学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签订合同34项。其中在吉林省政务大厅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共计30项;在长春市政务大厅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共计4项;其中服务或货物类项目25项,基本建设工程4项,维修改造项目5项;50万元以下学校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的招标项目共计46项,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吉林财经大学校网上发布。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规范教职员工校外兼职。印发《吉林财经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规定》,明确将兼职范围划分为“鼓励性、控制性和禁止性”。教职工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教学、科研工作任务且不干扰学校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可申请与本人专业、学科相关,有利于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增强自身学术影响力的兼职。兼职信息在校园网公开。

2.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印发《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核工作办法》,参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公考招聘工作要求,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学校及上级部门审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公布成绩、体检、综合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3.执行专任教师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印发《吉林财经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吉林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吉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等系列文件,确定专任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和科研基本工作量。年末进行统计和公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开公正。

4.因公出国(境)情况。认真做好全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校园OA办公上对整体因公出国(境)流程审批程序、因公出国(境)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本年度对因公出国(境)公示共计3个团组、3人。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修订招生简章,并通过印发手册、信息公开专栏和校发文件等面向社会公开,对师生数量、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就业政策措施、毕业生规模及去向、就业率等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此外,通过校园开放日、校园网上教务信息、学生工作、教学管理、网上选课系统等模块多种途径及时、全面发布学校开设课程、选修课程、教学质量相关信息,为师生提供信息服务。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籍管理办法。学校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吉林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印制在学生手册中,发放至每名新生手中,同时发布在学籍管理网上,确保全体在校生都能了解到国家以及我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2.各类资助政策的宣传。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吉林财经大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简介》同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起提前邮寄给新生,方便学生提前了解各类奖助政策及助学贷款的办理方法,同时,将各类奖助学金的管理规定印制在学生手册中,入学时统一发放给每名新生;新生入学教育中,学校资助政策的解读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一部分,由各学院以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承担,使学生能够全面、细致地了解学校资助政策。每年定期为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助学贷款政策、还款指导以及诚信教育的专题讲座。

3.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在开展每项奖助学金评选之前,学工部以文件形式下发本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审通知,同时通过班会、公示栏、学生管理系统、学生工作处网站、微信、短信和QQ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公布信息,使每名学生都能知晓国家、吉林省政府以及我校的奖助政策,所有奖助学金的评定结果都要经过严格的民主评议评审程序,制定严格的公示制度和公示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人,对公示无异议的,才能最终确定为奖助对象。

4.学生奖励处罚办法。按照教育部令第21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奖励办法》和《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中对学生处分的种类及适用、违纪行为与处分、违纪的处理进行了详实的规定。学校将《奖励办法》和《处分办法》印刷入《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手册》向新生发放,人手一册,各院系将其作为入学教育教材,组织学生进行集中学习。

5.学生申诉办法。在《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中对申诉与申诉处理进行明确规定,工作中坚持违纪学生的处分程序严谨、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受理学生申诉。学年无学生提出申诉。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严格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议定事项及时在OA办公网公示公开;学风建设专题网站更新发布上级部门学风相关制度规定和学风信息,公布年度学风建设工作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制定《吉林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吉林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的若干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举报、查处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在各级项目申报及著作出版资助管理等工作中强化学术道德规范,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和育人环境;新生入学教育和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中突出学风专题教育内容,进行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宣讲教育;学校充分发挥党委教师工作部作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师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努力营造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

(八)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研究生院将毕业、申请学位的博、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同等学力人员论文匿名评审安排等相关信息及时上网公布,同时通过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各班学习委员、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通知并严格遵循,学位评定工作安排及评定结果通过OA办公网公示。在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过程和结果公开。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通过学校内部以校园网、OA办公网站为载体,全面、及时公开各类师生出访、交流项目、接收来华留学生和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等。《吉林财经大学长期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吉林财经大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向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宣讲。

(十)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校内文件形式发布了吉林财经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紧急事项以信息专报等形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建立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公开其他事项的信息公开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校内外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因此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等情况。本学年共收到投诉信访件7件,其中大多数为意见、建议、投诉或政策咨询类,均由办公室专人及时办理并逐一答复,能即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给予解释。设立节假日值班制度,耐心受理来访和来电,接待咨询内容以教学管理、招生就业、学校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为主,值班人员视不同情况给予认真答复或协助解决。

我校所公开信息全部免费查阅。从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我校有针对性的以会议征求、个别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调查了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广大教职工对于已公开信息表示满意和认可,表示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能够了解到想了解的内容。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一年来,我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效保障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群众知悉校情、参与校事、监督校务,进而推动我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理顺机制,提高水平,力促高校信息公开更加透明、更加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校科学发展。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在吉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吉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深入推进的同时,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还不够平衡,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网站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下一阶段,我校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新要求,在全面依法治校的新背景下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和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信息公开新载体建设;研究相关配套制度,激发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完善二级单位信息报送和考核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公开校院二级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升师生群体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在发挥信息公开的服务职能的同时,强化对人才引进、招生录取、财务资产、学术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发挥信息公开对办学的促进作用,保障师生、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各类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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